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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兩名茂名人來陽江討債撲空,身上沒多少錢了,想快速來錢,於是上演了一場假冒省紀委辦案人員,以協助調查的名義將某重點中學校長帶到異地黨政機關招待所進行敲詐勒索的“好戲”,次日,這兩人就被民警抓獲了。陽江市中院17日通報稱,兩名無業人員因犯敲詐勒索罪終審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五個月和四年六個月。
  盯上了中學校長
  2013年10月20日,茂名人梁某商、楊某偉乘車到陽江討債。但到達陽江市區後,兩人不但沒找到債主,身上的錢也已所剩無幾。此時,他們想到不少官員被紀委查辦,梁某商提出可以冒充省紀委辦案人員敲詐官員,可以快速來錢。由於之前在廣州與朋友吃飯時聽到友人的孩子在陽江某重點中學讀書,遂將目標鎖定為該校校長譚某。梁某商的這一想法馬上得到楊某偉的認同。隨後,梁某商在街頭花150元辦了張省紀委的假工作證,並買了十條塑料捆扎帶。考慮到楊雖然已經35歲,但之前因搶劫在監獄里獃了13年,2010年才釋放出來,人也不是太聰明,梁某商還專門叮囑楊:到時候不要出聲,一切聽安排就OK。
  校長髮現不對勁
  10月23日下午,梁某商、楊某偉來到該學校,在譚某的校長辦公室里,梁某商稱二人是省紀委明察暗訪工作組的,有群眾舉報譚某,需要譚配合到異地調查問話。譚某在看過二人工作證,確認照片無誤後,告訴副校長和家人自己要出差,交待完工作後即應兩人要求開著自己的車載著兩名“紀委工作人員”向茂名迎賓館駛去。
  茂名迎賓館位於該市繁華商業區,除作為該市黨政機關定點接待賓館外,也向社會開放。在賓館前臺,梁、楊二人要求譚校長以自己的名字辦理入住並繳納房費。進到房間後,梁、楊二人用事先準備好的扎帶,將譚校長的雙腳綁在房間的椅子上,並拿出事先準備好的筆和紙,要求譚某交待自己的違法違紀問題。“紀委的辦案程序我是從朋友那裡瞭解到的。”梁某商供述。
  為了嚇唬譚校長,當晚,楊某偉專門到商場買了把塑料手槍。
  經過一夜的“審訊”,梁、楊二人不但什麼線索都沒問出來,卻反而引起了譚校長的懷疑,“開房用我的錢,吃飯用我的錢,還說隨身帶了槍,有點不對勁”。
  民警次日就找來
  24日上午,譚校長主動提出希望花錢消災,假稱可以給二人20萬。梁、楊二人商量後,以銷檔案為由要求再增加3萬。譚校長表示同意,但稱要回家籌錢,並向梁索要手機號碼,但梁某商沒給他電話,只是讓譚先籌錢,到時候會聯繫他。
  24日下午,梁某商、楊某偉和譚校長辦完退房手續,準備離開招待所時,梁、楊二人就被趕到的民警抓獲。原來,當天一早,譚校長的妻子就懷疑丈夫被人綁架,並報了警。
  陽春市法院經審理認為,梁、楊二人已著手實施犯罪,由於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屬犯罪未遂,依法可比照既遂犯從輕處罰。今年4月17日,陽春市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梁某商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5個月,並處罰人民幣3萬元;被告人楊某偉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6個月,並處罰人民幣2萬元。一審判決後,兩人提出上訴。今年6月13日,陽江市中院對此案進行終審裁定,維持原判。
  (羊城晚報記者 董柳 通訊員 馬遠斌 馮馨瑩 李曉)
(原標題:兩男子討債未成 冒充紀委辦案人員敲詐獲刑(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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