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金報訊 圖為:陳克朋展示直升機模型
  □文圖/特派記者李光正
  前日,咸寧市咸安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一起行政訴訟案。原告陳克朋大學畢業後在咸寧創業,與同學合伙開網店賣航模,被咸安區工商局罰款10萬元。陳克朋不服,提起訴訟。咸安區工商局表示,陳克朋等人並不僅僅在網上賣航模,還在實體店售賣,其銷售額高達50餘萬元,經營時間長達14個月,違反了《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第十四條的相關規定。
  網上賣航模無照被罰10萬元
  農村出身的陳克朋喜歡航模,在武漢軟件職業工程學院讀書時,他牽頭成立了“航模協會”。2012年上半年,即將畢業的陳克朋萌生了在淘寶網店賣航模的想法。當年5月,他與同學合伙開辦的“天意模型網店”開張。
  2012年7月,陳克朋到咸寧一模型公司附近租房。同學小潘進貨,陳克朋負責銷售和售後服務。此後,兩人還簽《股份合作協議書》,約定成立股份制公司,但公司沒有在工商部門註冊登記。
  今年7月8日,陳克朋在武漢接到電話,得知咸安區工商局執法人員上門,以“涉嫌違反《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為由,查扣了電腦、印表機和飛機模型等財物。陳克朋趕回咸寧,取了10萬元交給咸安區工商局,對方以“銷貨款”為名將此款扣留。
  網店還是實體店 雙方意見不一
  陳克朋向記者介紹,7月19日下午,他在咸安區工商局拿回了貨物,留幾個樣品作物證。一周後,在咸安區工商局,他拿到一張《湖北省代收罰沒收入票據》,“罰沒款”一欄的金額為10萬元,這說明此前的“銷貨款”被轉為了罰款。
  昨日下午,咸安區工商局相關負責人稱,2012年5月起,陳克朋和小潘沒有領取營業執照,以“咸寧市天意模型科技有限公司”的名義,購進航模等物;還將部分航模在實體店內銷售給當地消費者,併在淘寶網開店,到今年7月份違法經營額達502800元。按《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第十四條的“無照經營行為規模較大、社會危害嚴重的,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規定,工商部門對當事人處以責令停止違法行為,並處罰款10萬元的行政處罰。
  陳克朋則稱,咸寧的周先生曾多次上門購買航模,工商部門因此認定自己租住房屋的二樓為實體店面,但實際上二樓只是倉庫,而且租住屋較偏僻,二樓大門並未懸掛店鋪招牌、經常大門緊閉,不可能是實體店。陳克朋還表示,周先生的購貨款僅兩三萬元。
  今年9月11日,國家工商總局發佈《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規定“自然人在網上開店銷售,暫可不辦理工商登記”。陳克朋據此認為,他和合伙人的行為並不違法。
  提醒:個人網店最好網上完成收款
  陳克朋不服咸安區工商局的行政處罰,於今年9月2日向咸安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此案於前日開庭,原被告雙方激烈交鋒3個多小時,法庭未當庭宣判。昨日下午,在咸安區工商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此案有望“庭外和解”。
  這位負責人告訴記者,陳克朋從外地來到咸寧創業頗為不易,從扶持大學生創業的角度出發,工商局希望此案能“庭外和解”。他提醒開網店的人,如果有消費者上門購物,而沒有通過網上交易付款,就涉嫌實體店經營,所以最好先辦營業執照,而且目前辦理執照是免費的。
  (原標題:大學生開網店賣航模被罰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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